仓单质押典当
2016-07-17 点击量:3660 来源:圣鑫典当
仓单质押是以仓单为标的物而成立的一种质权,仓单质押作为一种新型的服务项目,为仓储企业拓展服务项目,开展多种经营提供了广阔的舞台,特别是在传统仓储企业向现代物流企业转型的过程中,仓单质押作为一种新型的业务应该得到广泛应用。仓单质押典当特点:1、多适用于个体商户;2、有效解决个体工商户担保难问题,当你无固定资产作为抵押,又寻找不到合适的保证单位担保时,可以自有的仓单作为质押向典当行取得贷款;3、缓解个体工商户因库存商品而造成的短期流动资金不足的状况;4、质押仓单项下的货物允许周转,可采取以银行存款置换仓单和以仓单置换仓单两种方式。
质押仓单项下的货物必须具备的条件:1、所有权明确,不存在与他人在所有权上的纠纷;2、无形损耗小,不易变质,易于长期保管;3、市场价格稳定,波动小,不易过时,市场前景较好;4、适应用途广泛,易变现;5、规格明确,便于计量;6、产品合格并符合国家有关标准,不存在质量问题。仓当质押典当多操作于钢材、有色金属、黑色金属、建材、石油化工产品等大宗货物。
个体工商户应符合典当行贷款对象的基本要求及同时应满足的条件:1、将可用于质押的货物(现货)存储于典当行认可的仓储方,并持有仓储方出具的相应的仓单;2、应当对仓单上载明的货物拥有完全所有权,并且是仓单上载明的货主或提货人;3、以经销仓单质押项下货物为主要经营活动,从事该货品经销年限大于等于一年,熟知市场行情,拥有稳定的购销渠道;4、典当行要求的其他条件。
仓单质押典当的实施操作要点:由于仓单质押业务涉及到仓储企业、货主和银行三方的利益,因此要有一套严谨、完善的操作程序。首先个体工商户与典当行签订《质押典当协议》《账户监管协议》;仓储企业、个体工商户和典当行签订《仓储协议》;同时仓储企业与典当行签订《不可撤销的协助行使质押权保证书》。
个体工商户按照约定数量送货到制定的仓库,仓储企业接到通知后,经验货确认后开立专用仓单;个体工商户当场对专用仓单作质押背书,由仓库签章后,个体工商户交付典当行提出仓单质押典当申请。典当行审核后,签署贷款合同和仓单质押合同,按照仓单价值的一定比例放款至个体工商户在银行开立的监管账户。
贷款期内实现正常销售时,贷款全额划入监管账户,典当行按约定根据到账金额开具分提单给个体工商户,仓库按约定要求核实后发货;贷款到期归还后,余额可由个体工商户自行支配。
仓单质押的意义:典当行仓单质押业务,可以解决个体工商户流动资金紧张的困难,利用仓单质押向典当行贷款,可以解决个体工商户经营融资问题,争取更多的流动资金周转,达到实现经营规模扩大和发展,提高经济效益的目的。典当行,当铺:http://www.cdsxdd.com/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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